本發(fā)明涉及信息處理系統(tǒng)、信息處理方法以及非暫時性存儲介質(zhì)。
背景技術:
1、例如日本特開2016-215817所記載的信息處理系統(tǒng)通過與便攜信息終端進行通信來識別該便攜信息終端所具有的固有的終端信息,由此確定車輛的用戶。然后,將確定出的用戶預先設定了的項目反映至車輛的控制。
2、然而,在上述日本特開2016-215817所公開的技術中,在用戶坐進車輛之后確定用戶。因此,在用戶上車之前,無法使該用戶預先設定了的項目反映至車輛的控制。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發(fā)明的第1方式所涉及的信息處理系統(tǒng)包括:搜索系統(tǒng),被搭載于車輛,構成為在上述車輛的用戶上車之前從車輛搜索上述用戶持有的便攜信息終端;和設定系統(tǒng),上述設定系統(tǒng)構成為在搜索到的上述便攜信息終端具有的固有的終端信息與被在上述設定系統(tǒng)中登記的終端信息一致的情況下,將上述用戶預先設定了的項目反映至上述車輛的控制。
2、本發(fā)明的第2方式所涉及的信息處理方法進行如下處理:被搭載于車輛的1個或者多個處理器在上述車輛的用戶上車之前從車輛搜索便攜信息終端;和在搜索到的上述便攜信息終端具有的固有的終端信息與被在上述車輛中登記的終端信息一致的情況下,上述1個或者多個處理器將上述用戶預先設定了的項目反映至上述車輛的控制。
3、本發(fā)明的第3方式所涉及的非暫時性存儲介質(zhì)儲存能夠由被搭載于車輛的1個或者多個處理器執(zhí)行且使上述1個或者多個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的功能的命令,上述功能是:在上述車輛的用戶上車之前搜索便攜信息終端;和在搜索到的上述便攜信息終端具有的固有的終端信息與被在上述車輛中登記的終端信息一致的情況下,將上述用戶預先設定了的項目反映至上述車輛的控制。
4、能夠在用戶上車之前使該用戶預先設定了的項目反映至車輛的控制。
1.一種信息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6.一種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7.一種非暫時性存儲介質(zhì),儲存能夠由被搭載于車輛的1個或者多個處理器執(zhí)行且使所述1個或者多個處理器執(zhí)行以下的功能的命令,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