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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運送負載的設備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8172208閱讀:330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用于運送負載的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運送負載的設備,特別是一種用于運送集裝箱的 設備。
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所謂的"起重架"型運送設備。
背景技術
用于運送集裝箱的設備是公知的,所述設備具有支撐在輪上的支撐 框架并且具有起重架形狀,該起重架形狀包括通過橫向構件在頂部相互 連接的四根柱,其不僅適于支撐司機室和設備驅動裝置,而且還是合適 的負載撿取裝置。
特別地,這些負載撿取裝置能夠相對于上部橫向支撐結構移動并且 由四根線纜驅動,所述四根線纜由絞盤以成對方式控制,絞盤具有用于 盤繞和展開相應線纜對以便提升和降低撿取裝置的巻筒。
這些公知類型的用于運送負載的設備既能夠將集裝箱從一個區(qū)域 運送到集裝箱將被使用的火車站場或港口處的另一個區(qū)域,還能夠將集 裝箱放置到至少一個其它集裝箱的頂部。
為此,這些設備具有固定的支撐結構,所述結構具有非常高大笨重 的支柱,這意味著搬運速度較低并且用于移動的動力消耗較大。
在實踐中,考慮到這些公知設備的重心高且質量大,在搬運負載的 工作地點運送速度被減小到了影響這些設備的生產率的程度,
而且,根據另一個缺點,包括絞盤和線纜的使撿取裝置能夠提升和 降低的公知裝置其結構過于復雜,從而使它們的生產和維修成本很高。
根據另一個缺點,在其側部之間承載集裝箱的這些現有技術的起重 架型設備一旦在其釋放該集裝箱之后便會在其側部位于相鄰行的集裝 箱之間的情況下操作,從而在移動過程中-通常是在移動離開剛被釋放 的集裝箱的過程中-經常會碰撞集裝箱,從而導致?lián)p壞該設備的側部或支柱。根據現有技術設備的另 一個缺點,當必須對機器驅動裝置進行維護 或修理時,該設備必須長時間停機,對于用戶公司來說這意味著工作時 間損失和經濟損失。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用于運送負載 一 特別是用于運送集裝箱—的特別 是起重架類型的設備,該設備包括支撐在用于沿期望路徑移動該設備的 合適裝置上并支撐用于撿取負栽的裝置的框架,用于撿取負栽的裝置能夠至少在負載撿取或釋放位置與負載運送位置之間移動;該設備的特征 在于該支撐框架包括由該移動裝置支撐的部件和支撐該負載撿取裝置 的部件,支撐該負載撿取裝置的部件能夠相對于由該移動裝置支撐的部 件移動。以這種方式,可以獲得一種用于運送負載的設備,其中,支撐框架 可根據需要構造成形,從而特別地該設備具有低重心并因此而能夠具有 有利的操作速度。


在權利要求書中清楚地描述了本設備的這些以及其它技術特征,并 且通過下文參照附圖的詳細描述而使本設備的優(yōu)點變得更明顯,附圖示 出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所述優(yōu)選實施方式僅作為示例提供,而不 構成對本發(fā)明概念的限制,附圖中圖l是根據本發(fā)明的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側視示意圖,其中該設 備處于提升的中間運送狀態(tài);圖2是根據本發(fā)明的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立體示意圖;圖3是該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側視示意圖,其中該設備處于完全 降低的狀態(tài);圖4是根據本發(fā)明的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側視示意圖,其中該設 備處于完全提升狀態(tài);圖5是根據本發(fā)明的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立體示意圖,其中負載撿取裝置處于最小延伸狀態(tài);圖6是包封驅動裝置的外殼或模塊的第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側視示意圖;圖7是包封驅動裝置的外殼或模塊的第二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側視示意圖;圖8A至8D是能夠施加給該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輪的不同轉向動 作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用于運送負載-特別是用于運送集裝箱-的設備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 IO示意性地示出在圖l至4中。起重架型設備10包括總體標示為12的支撐框架,支撐框架12形 成該i殳備的第一側部10a和第二側部10b,負栽11被承載在第一側部 10a和第二側部10b之間,該框架由合適的裝置16a、 16b、 16c、 16d 支撐,裝置16a、 16b、 16c、 16d使該設備能夠沿期望的路徑移動。如圖所示,所述移動裝置包括多個置于地上的輪。特別地,它們包 括四個輪16a、 16b、 16c、 16d,輪16a、 16b、 16c、 16d包括輪輞16,a、 16,b、 16,c、 16,d和外胎面元件16,,a、 16,,b、 16,,c、 16"d。所述輪16a、 16b、 16c、 16d被合適地驅動從而旋轉并相應地使該 設備前后移動,使得能夠在使用本設備的工作地點,例如港口或火車站 場,將附圖中標示為11的負載-在所述情況下是集裝箱-從一個區(qū)域 運送到另一個區(qū)域。如閨所示,該設備還包括用于撿取負載11的裝置18,裝置18能夠 沿豎向在圖3中示出的用于撿取或釋放負載的降低位置與圖1中示出的 提升的運送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如圖4所示,負載撿取裝置18還能夠朝上部提升位置移動以 及遠離上部提升位置移動,這使得能夠將集裝箱11定位或撿取到另一 集裝箱ll的頂部。也可以想象出其它提升的操作位置。有利地,本支撐框架整體上包括由移動裝置或輪16a、 16b、 16c、16d支撐的部件12a、 12b、 12c、 12d以及支撐負栽撿取裝置18的部件 14。有利地,框架的該部件14能夠相對于框架的由移動裝置支撐的部 件12a、 12b、 12c、 12d移動。以這種方式,可以獲得一種用于運送負載的i殳備,其中支撐框架能 夠根據期望的構形來制備。特別地,框架的由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支撐的部件12a、 12b、 12c、 12d以沿豎向固定的方式連接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有利地,框架的該可移動部件14能夠相對于由所述輪支撐的部件 12a、 12b、 12c、 12d沿豎向移動,也就是說,其能夠相對于固定部件 12a、 12b、 12c、 12d提升或降低。框架的該可移動部件的提升和降低使得能夠在對應的豎向位置之 間提升和相應地降低負栽。特別地,框架的該可移動部件14能夠在圖3中示出的降低位置與 圖1中示出的提升位置之間移動,這使得能夠朝要使用負載的區(qū)域運送 負載,其中在所述降低位置所述撿取裝置18可以撿取或釋放集裝箱。以這種方式,可以獲得一種設備,在運送狀態(tài)中該設備可具有低重 心,如圖1所示,因此該設備能夠具有有利的操作速度。而且,框架的支撐負載撿取裝置18的部件14能夠移動到圖4中示 出的上部提升位置,從而適于允許在提升位置-特別是另一集裝箱11 的上方位置-進行負載11的撿取或釋放操作。在具有這種設備構形的情況下,可以避免使用現有技術中的高大笨 重的設備的固定支撐柱并且可以獲得一種更輕的設備,從執(zhí)行各種負載 運送操作的速度方面來說設備較輕是一個優(yōu)點。有利地,撿取負載11的裝置18與框架的可移動部件14是一體的, 下文將對此進行更清楚的描述。還設有標示為20a、 20b、 20c、 20d的用于提升和降低負載撿取裝置的有利的裝置。有利地,這些用于負載撿取裝置18的提升和降低裝置20a、 20b、 20c、 20d是設備支撐框架的一部分。特別地,如圖所示,這些負載提升和降低裝置20a、 20b、 20c、 20d 位于框架的固定部件12a、 12b、 12c、 12d與支撐負載撿取裝置18的可 移動部件14之間。有利地,輪16a、 16b、 16c、 16d由支撐頭12a、 12b、 12c、 12d支撐。如圖所示,像在該設備的另一側支撐該設備的側部10b的其它的輪 16c、 16d的支撐頭12c、 12b—樣,支撐該i殳備的側部10a的輪16a和 16b的支撐頭12a和12b沿縱向相互間隔開。如圖所示,延伸軸15a、 15b、 15c、 15d在相應輪的支撐頭的下方 延伸,所述延伸軸在下方將所述支撐頭塊連接到叉13a、 13b、 13c、 13d, 叉13a、 13b、 13c、 13d具有用于緊固輪輞的輪轂。圖l僅示出用于連 接輪16a、 16b的輪轂13,a、 13,b。特別地,使該設備移動的所述輪能夠由通過內燃機驅動的傳動裝置 驅動,或者由電動機驅動。設有位于由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支撐的部件12a、 12b、 12c、 12d與支撐負載撿取裝置18的部件14之間的有利的連接裝置(20a、 20b、 20c、 20d; 24a、 24b、 24c、 24d; 26a、 26b、 26c、 26d ),所述連 接裝置形成設備支撐框架的一部分,特別是支撐框架的相應側部10a、 10b的一部分。根據另 一個有利的方面,負載提升裝置是液壓致動器20a、 20b、 20c、 20d,液壓致動器20a、 20b、 20c、 20d在框架的沿豎向固定的部件的對 應支撐頭12a、 12b、 12c、 12d與框架的豎向可移動部件14之間沿豎向 及縱向延伸。以這種方式,可以快速提升和降低負載,從而有利地提高設備的生 產率。實際上,液壓致動器或液壓缸20a、 20b、 20c、 20d是機器的支撐 框架的一部分,特別是支撐框架的所述側部10a、 10b的一部分,液壓 致動器或液壓缸20a、 20b、 20c、 20d使得能夠獲得相對較輕且簡化的 設備支撐結構。如圖所示,提升和降低致動器20a、 20b、 20c、 20d從對應的支撐 頭12a、 12b、 12c、 12d的上表面112a、 112b、 112c、 112d延伸,為此,特別如圖1和2所示,用于相應液壓釭20a、 20b、 20c、 20d 的對應桿的端部的豎向樞轉連接板從每個支撐頭的上表面延伸。所述豎 向樞轉連接板在附圖中標示為112,a、 112,b、 112,c、 112,d。如圖所示,所述致動器裝置是線性致動器,特別是液壓缸,每個致 動器都具有桿從其中伸出的缸體。線性致動器20a、 20b、 20c、 20d能夠在對應于設備完全提升狀態(tài) 的延伸位置與圖3中示出的對應于設備完全降低狀態(tài)的回縮位置之間移 動。而且,提升裝置18的提升構形通過處于中間延伸狀態(tài)的致動器元 件20a、 20b、 20c、 20d而獲得,該提升構形對應于圖1中示出的負載 運送狀態(tài)。如圖所示,負載撿取裝置18包括主要部分18a以及第一和第二凸 伸梁18b、 18c,第一和第二凸伸梁18b、 18c支撐具有聯(lián)接元件19的對 應的橫向構件18d、 18e,聯(lián)接元件19適于與集裝箱ll頂部大體上位于 邊緣處的對應的聯(lián)接部分結合操作。如圖2和5所示,凸伸梁18b、 18c能夠以可伸縮方式在圖5中示 出的用于支撐較短集裝箱的回縮位置與圖2中示出的用于支撐較長集裝 箱的延伸位置之間操作。設備支撐框架包括形成支撐框架的可移動部件的橫向結構性支架 元件14。結構性支架元件14包括位于頂部的橫梁14a,用于支撐撿取 裝置18的主體18a的對應的管狀元件14b、 14c從橫梁14a的中央區(qū)域 沿縱向伸出。如圖2中能夠看到的,標示為21并且大體上呈三角形的對應的水平加固及連接板位于縱向元件14b的側壁與橫梁14a的前橫壁的相鄰表 面之間。設有相似的水平連接板,用于將元件14b的另一側壁連接到橫 梁14a的前橫壁的相鄰表面,以及用于將元件14c的相對的側壁連接到 橫向元件14a的橫后壁的對應表面。如圖所示,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是門架元件,該門架元件具有 從橫梁14a的側端向下延伸的相對的第一側部立柱14d和第二側部立柱 14e。如圖所示,致動器元件20a、 20b、 20c、 20d -具體是它們的缸體_ 在側部立柱14d、 14e處連接到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為此,液壓缸20a、 20b、 20c、 20d的端部與相關的立柱之間設有接頭連接板23。如圖所示,接頭連接板23從結構性支架元件14的對應的前橫表面 14,e和后橫表面14"e伸出。實際上,橫向元件14形成框架的支撐結構性支架的橫向部件,而 致動器元件20a、 20b、 20c、 20d則形成縱向結構性支架-即支撐框架 的側部。如圖所示,門架元件14大體上呈具有內表面114a、 114d、 114e的 "U"形,其輪廓與待搬運的負載-特別是集裝箱11-的外輪廓相一致。 特別地,門架元件14的內輪廓具有第一豎向部分114d (以虛線示出) 和第二豎向部分114e,所述豎向部分沿橫向相互間隔開并且由相應的柱 14d、 14e的內壁形成。通過由橫梁14a的下側形成的上部水平部分114a而使門架元件14 的內表面完整形成。豎向部分114d、 114e在柱14d和14e的內側從水 平部分114a的側端延伸,從而形成所述可移動元件14的大體上呈"U" 形的內輪廓。特別地,致動器元件20a、 20b、 20c、 20d至少在本設備的提升構 形中形成結構性支架撐桿。如圖所示,致動器元件20a、 20b、 20c、 20d在撿取及裝栽區(qū)域的 旁邊沿縱向延伸。致動器元件20a、 20b、 20c、 20d還形成設備支撐框架的一部分的事實使得能夠獲得一種設備,該設備具有較少數量的部件并因此而具有 小重量,從而從成本、操作速度以及驅動力消耗方面來說是有利的。有利地,還設有用于導引負栽撿取裝置18的豎向移動的裝置。特 別地,這些裝置是用于框架的支撐撿取裝置18的可移動部件14的豎向 移動的導引裝置。以特別有利的方式,所述豎向移動導引裝置包括四連桿裝置。然而, 也可以使用用于導引可移動元件14的豎向移動的任何其它裝置,例如 也可以使用不構成四連桿機構的連桿系統(tǒng)。用于導引可移動部件14的移動的所述裝置還形成設備框架的一部 分,形成其縱向結構性支架-即支撐框架的側部-的一部分。如圖所示, 在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形成支撐框架的縱向側部的裝置(致動器和桿)從 門架元件14的相應的柱14d、 14e的前側和后側延伸。這些導引裝置在每個輪支撐頭12a、 12b、 12c、 12d與門架元件14 的對應的側部立柱14d、 14e之間延伸。如圖所示,連桿裝置從具體為連桿的凸部延伸到門架元件14的立 柱的對應的前橫面和后橫面,并且在任何情況下連桿裝置的豎向位置都 低于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其中所述連桿的凸部從相應的 支撐頭的面向內或面向該設備中央的面延伸。特別地,對于每一側部,相應地設有相對的位于側部10a處的第一 連桿裝置24a、 26a和24b、 26b以及位于相對側部10b處的第二連桿裝 置24c、 26c和24d、 26d。特別地,每個四連桿導引元件具有橫截面較小的第一連桿臂24a、 24b、 24c、 24d,第一連桿臂24a、 24b、 24c、 24d的頂端連接在對應支 撐頭的上端與對應門架立柱的大體中間點之間。而且,每個四連桿導引元件具有橫截面較大的笫二連桿臂26a、26b、 26c、 26d,第二連桿臂26a、 26b、 26c、 26d連接在對應支撐頭的下端 與對應門架立柱的加大的下部之間。特別地,每根上桿24a、 24b、 24c、 24d在位于相應支撐頭上的對 應連接部分124a、 124b、 124c、 124d與位于相應立柱上的對應連接部分224a、 224b、 224c、 224d之間延伸,而每根下桿26a、 26b、 26c、 26d 在位于相關支撐頭上的對應連接部分126a、 126b、 126c、 126d與位于 相關立柱上的對應連接部分226a、 226b、 226c、 226d之間延伸。如圖所示,致動器20a、 20b、 20c、 20d的對應的回轉銷以及桿24a、 24b、 24c、 24d、 26a、 26b、 26c、 26d的對應的回轉銷插入所述連接部 分中,這使得所述桿和致動器能夠相對于所述桿和致動器的端部連接到 其上的部件自由旋轉。如圖所示,用于下桿26a、 26b、 26c、 26d的連接部分形成從相應 的柱14d、 14e向下延伸的叉形部分。根據另一個有利方面,還設有一個設備驅動或控制位置或者司機室 30,如圖所示,所述駕駛室30支撐在框架上方-具體為支撐在可移動 支撐裝置14上。有利地,在所述設備中,控制位置能夠與負栽ll一起沿豎向移動。如圖所示,特別是在圖l中,控制位置包括在30b處合適地連接到 支撐平臺34 (下文將更詳細地描述)的下部支撐基座30a、座椅30c、 以及能夠由操作員操作的設備控制裝置30d。而且,護欄30e繞司機室 30延伸以防止人員墜落。可移動位置30使操作員能夠與待聯(lián)接或釋放的負載11保持靠近, 使得更易于執(zhí)行操作。有利地,還設有用于包封設備驅動裝置的裝置,該包封裝置支撐在 框架的可移動支撐裝置14上。這些包封裝置包括在附圖中標示為32的封閉外殼,該封閉外殼支 撐在平臺或本體34上,其頂部在相對于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的中央 位置處固定到框架-特別是固定到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如圖所示,驅動位置或司機室30位于縱向支撐平臺34的前延伸位 置。以平衡的方式,用于相應的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在橫梁14的與司 機室30從其伸出的側部相對的側部延伸到控制位置30的后方。如圖所示,用于司機室30和包封驅動裝置的外殼32的下部支撐平臺34也置于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的中央縱向元件14b、 14c的上方。有利地,用于相應的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32以可拆卸方式連接到 設備框架。以這種方式,當需要修理或維護驅動裝置時,便能夠將整個 模塊32從設備上拆除并代之以另一個模塊,使得該設備能夠極其快速 地運行。這大幅度地減小了設備停機時間。特別地,可拆卸的連接裝置包括位于包封裝置的下部支撐表面上的 襯套,其中只有優(yōu)選地具有內螺紋的襯套31,示出在圖6中,對應的螺 栓(附圖中沒有示出)插入所述襯套中,所述螺栓旋入位于設備支撐框 架中的對應的孔中??蚣苤械倪@些孔也沒有在附圖中詳細地示出。也可 以想象出用于將該模塊連接到該設備的其它可拆卸裝置。如圖所示,特別是在圖1和2中,用于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32包 括下部支撐表面32a以及多個殼壁32b、 32c、 32d、 32e、 32f,所述壁 中的至少一個能夠打開,使得能夠接近驅動裝置。特別地,所有壁32b、 32c、 32d、 32e、 32f都能夠打開,以便能夠最容易地接近包封在內部的 部件并能夠對所述部件進行修理和維護。特別地,如圖所示,用于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包括多個殼體側面 32b、 32c、 32d、 32e和一個上殼壁32f。而且,如圖所示,用于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包括所述側面置于其上 的多才艮立柱,圖2中僅示出了標示為132a、 132b、 132c的幾才艮立柱。 對應的橫向構件或縱向構件可用來支撐模塊32的側面和壁。然而,這 些橫向構件或縱向構件在附圖中沒有標出。如圖所示,有利地,用于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包括用于連接到設備 框架的下部基座32h。用于驅動裝置的包封裝置包括用于維護車間中的提升裝置的舉吊 部位或托架,以便于從該設備上移除或定位在該設備上。然而,外殼32 的舉吊部位或托架沒有在附圖中詳細地示出。外殼或模塊32包封著內燃機、任何用于傳遞動力的液壓或電氣部 件、以及任何用于控制該設備的電子部件。有利地,包封驅動裝置的外殼32的壁具有隔音特性以減小噪音,特別是在使用內燃機時。如已指出的,設有用于本設備的主驅動裝置。如圖6所示,驅動裝置不僅包括標示為41的內燃機,還包括通過 對應的連接裝置44連接到發(fā)動機41的軸的液壓油泵裝置,液壓油泵裝 置特別地包括第一和第二液壓泵42??梢钥吹?,發(fā)動機41與液壓泵裝置42以及相關的連接裝置40如 何有利地支撐在設備支撐框架的上方。以這種方式,就算修理和維護操 作是在沒有將驅動裝置降到地面高度的情況下執(zhí)行,也仍然非常便利。特別地,如圖所示,包封裝置32支撐并容置發(fā)動機41和液壓泵裝 置42以及位于它們之間的連接裝置44。如圖7所示,根據另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在類似于包封裝置32的相 應的包封裝置132中,驅動裝置包括內燃機36和發(fā)電機38,發(fā)電機38 通過對應的連接裝置40連接到發(fā)動機的軸。與包封裝置或模塊32的前述第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相似,在該第二優(yōu) 選實施方式132中,發(fā)動機41與發(fā)電機裝置38以及相關的連接裝置40 支撐在設備支撐框架的上方.與包封裝置或模塊32的前述第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相似,在該第二優(yōu) 選實施方式中,包封裝置支撐發(fā)動機36和發(fā)電機裝置38以及位于它們 之間的連接裝置40。根據另一個方面,包封裝置支撐液壓或電氣傳動或連接裝置,所 述裝置在附圖中沒有詳細地示出,所述裝置使動力能夠傳遞到諸如對應 地用于對輪、轉向輪和提升進行驅動的液壓馬達或液壓致動器之類的用 戶設備,或者替代性地將其傳遞到電動機或其它電動設備。下面簡單描述該設備的操作。從圖3中示出的降低的負載撿取狀 態(tài)開始,該設備使用合適的液壓致動器的操作將負載提升到圖1中示出 的位置,這使得集裝箱能夠提升而離開地面,并使得可以將集裝箱搬運 到要使用集裝箱的合適區(qū)域。一旦該設備到達所運送的集裝箱必須裝栽于其上的集裝箱處時,液壓回路^f更啟動液壓致動器20a、 20b、 20c、 20d以獲得圖4中示出的 設備提升位置,在該位置中輪軸之間的長度或縱向距離減小,并且在該 位置中集裝箱能夠被定位在另一集裝箱的頂部,此時該設備的側部位于 集裝箱11的相對側。在該提升位置,所運送的集裝箱能夠因此而被釋放在另一集裝箱 的頂部,如圖4所示。在該設備提升位置中,還可以撿取位于頂部上的 集裝箱11以將其運送到其將要被使用的另一區(qū)域。根據另一個有利方面,還設有用于移動裝置—即用于設備輪16a、 16b、 16c、 16d-的轉向裝置。如圖所示,轉向裝置包括用于輪16a、 16b、 16c、 16d的支撐和旋 轉的豎向軸15a、 15b、 15c、 15d以及用于以旋轉方式驅動對應軸的裝 置(附圖中沒有示出),用于以旋轉方式驅動對應軸的裝置位于相應輪 16a、 16b、 16c、 16d的支撐頭12a、 12b、 12c、 12d處。還設有電子轉向輪控制裝置。如圖所示,轉向輪控制裝置設計成使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相互獨立地轉向。如圖8A所示,這些電子轉向輪控制裝置使所有輪16a、 16b、 16c、 16d能夠以相同的角度方向進行轉向-所述角度方向以圖8A中的相對 于正常行駛方向的角度A示出,使得該設備能夠在不拐彎的情況下沿一 定角度移動。當設備已在其它集裝箱的側部將保持在其兩側之間的集裝箱卸下 而必須移動離開所述其它集裝箱時,上述移動特別有利。如果該設備如 經常發(fā)生的那樣定位成在其側部之一特別靠近相應集裝箱的情況下沿 一定角度或向側部進行這種移動的話,該設備能夠移動離開集裝箱而不 會碰撞所述集裝箱。在現有技術中,例如當沿拐彎區(qū)域行駛時,雖然設 備的前縱向端或后縱向端移動離開集裝箱,但是其它縱向端卻會碰撞該 集裝箱。有利地,如圖8B所示,轉向裝置還設計成使前輪16a、 16c沿相 對于正常行駛方向的以角B和B,示出的相應的角度方向轉向,并使后輪16b、 16d沿相對于正常行駛方向的角度方向C和C,轉向,使得該設 備相對于共有的旋轉中心Cl沿曲線路徑行駛。同樣有利地,如圖8C所示,轉向裝置設計成使該對前輪16a、 16c 沿相對于正常行駛方向的以角D和D,示出的相應的角度方向轉向,使 得該設備相對于旋轉中心C2沿曲線路徑行駛,旋轉中心C2與垂直于 后輪16b、 16d的直線對齊。同樣有利地,如圖8D所示,轉向裝置設計成使該對后輪16b、 16d 沿相對于正常行駛方向的以角E和E,示出的相應的角度方向轉向,使 得該設備相對于旋轉中心C3沿曲線路徑行駛,旋轉中心C3與垂直于 前輪16a、 16c的直線對齊。實際上,在將前輪和后輪設定為與縱向成不同角度的情況下,并 且在設定為角度彼此不同的任何情況下,如圖8B所示,該設備便能夠 以改進的方式沿曲線區(qū)域行駛.僅通過使前輪或后輪轉向也能夠沿曲線 區(qū)域行駛,如圖8C和8D所示。根據另一個方面,設有用于移動裝置的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使 該設備的前部件12a、 12c能夠朝向后部件12b、 12d移動或者移動離開 后部件12b、 12d。特別地,還設有用于使所述輪旋轉和行駛的控制裝置,該控制裝 置使前輪和后輪能夠沿彼此相反的方向旋轉,以便特別地促使所述輪在 提升和降低的過程中朝向彼此沿縱向移動或沿縱向彼此移開。實際上,為了對框架的可移動部件14執(zhí)行提升操作,在該操作過 程中前輪16a、 16c和后輪16b、 16d朝向彼此移動,前輪16a、 16c被 驅動而朝后旋轉,而后輪16b、 16d被驅動而朝前旋轉。相比之下,為了對框架的可移動部件14執(zhí)行降低操作,在該操作 過程中前輪16a、 16c和后輪16b、 16d移動離開彼此,前輪16a、 16c 被驅動而朝前旋轉,而后輪16b、 16d被驅動而朝后旋轉?;旧?,獲得了一種用于運送負載的輕型設備,該設備在搬運速 度方面是有利的,能夠有利地保持高的搬運速度。該設備可以比現有技 術的i殳備更快地加速和減速。而且,考慮到與現有技術的設備相比結構大幅度地簡化,本設備 能夠具有特別有利的制造成本。提供了一種用于運送負栽的設備,該設備具有位置可變的支撐框架, 也就是i兌該支撐框架能夠呈現多種不同的操作構形。該設備支撐框架具有操作員能夠根據需要進行選擇的具有不同高 度構形。基本上,其是一種具有可變高度的支撐框架的設備。而且,該設備支撐框架具有長度不同的構形?;旧?,其是一種 具有可變長度的支撐框架的設備。所述發(fā)明具有顯而易見的工業(yè)實用性,并且在不因此而偏離本發(fā) 明的概念的范圍的情況下能夠對其進行改型和調整。而且,本發(fā)明的所 有細節(jié)都可以由在技術上等同的元件來代替。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運送負載(11)的設備(10),所述設備(10)尤其是起重架類型的設備并且特別地用于運送集裝箱,所述設備包括支撐在用于沿相應路徑移動所述設備的合適裝置(16a、16b、16c、16d)上并支撐負載撿取裝置(18)的框架(12),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能夠至少在負載撿取或釋放位置與負載運送位置之間移動;所述設備的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包括由所述移動裝置(16a、16b、16c、16d)支撐的部件(12a、12b、12c、12d)和支撐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部件(14),支撐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部件(14)能夠相對于由所述移動裝置支撐的所述部件(12a、12b、12c、12d)移動。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的由所述 移動裝置(12a、 12b、 12c、 12d)支撐的所述部件(12a、 12b、 12c、 12d)以沿豎向固定的方式連接到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
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支撐所 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部件(14)相對于由所述移動裝置支撐的 所述部件(12a、 12b、 12c、 12d)沿豎向移動。
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可 移動部件(14 )在至少負載(11)撿取或釋放位置與負載(11)運送位 置之間移動。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撿取或釋 放位置是降低位置。
6. 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運送 位置是提升位置。
7.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架的支撐所述撿取裝置(18)的所述部件(14)能夠移動到上部 提升負載(11)的撿取或釋放位置。
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支撐的所述部件(12a、 12b、 12c、 12d)與支撐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部件(14)之間設置有連 接裝置(20a、 20b、 20c、 20d; 24a、 24b、 24c、 24d; 26a、 26b、 26c、 26d )。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20a、 20b、 20c、 20d; 24a、 24b、 24c、 24d; 26a、 26b、 26c、 26d)形成所 述設備支撐框架的一部分。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20a、 20b、 20c、 20d; 24a、 24b、 24c、 24d; 26a、 26b、 26c、 26d)形成所 述支撐框架的側部。
1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IO),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提升和降低所述負載撿取裝 置(18)的裝置(20a、 20b、 20c、 20d)。
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提升和降低 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裝置(20a、 20b、 20c、 20d)形成所述 設備支撐框架的一部分。
13. 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提升和 降低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裝置(20a、 20b、 20c、 20d)位于 由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支撐的部件(12a、 12b、 12c、 12d)與支撐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部件(14)之間。
1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 )。
1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 其特征在于,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用來移動所述負載撿 取裝置(18 )。
16. 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動器 裝置包括至少一個線性致動器(20a、 20b、 20c、 20d )。
17.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每個線性致動器 (20a、 20b、 20c、 20d)能夠移動到與所述設備的完全提升狀態(tài)對應的完全延伸位置。
18. 根據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每個線性致 動器(20a、 20b、 20c、 20d)能夠移動到與所述設備的完全降低狀態(tài)對 應的回縮位置。
19.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每個線性致動器(20a、 20b、 20c、 20d)能夠移動到與負載提升運送狀 態(tài)對應的中間延伸位置。
2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裝置包括多個輪(16a、 16b、 16c、 16d )。
2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迷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連接到 相應的支撐頭(12a、 12b、 12c、 12d)。
22.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為所述設備的每 一側部"^L置沿徑向相互間隔開的第一和第二支撐頭(12a、 12b和12c、 12d)。
23. 根據權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和 降低裝置(20a、 20b、 20c、 20d )從對應的所迷支撐頭(12a、 12b、 12c、 12d)的上表面(U2a、 112b、 112c、 112d)延伸。
2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動器部件(20a、 20b、 20c、 20d )從所述基底支撐頭(12a、 12b、 12c、 12d)延伸。
2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撿 取裝置(18)與所述框架的所述可移動部件(14)是一體的。
2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l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包括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
27. 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的 所述橫向元件具有橫梁(14a)。
2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撿 取裝置(18)包括從所述可移動部件(14)沿縱向延伸的部分(18a、 18b )。
29.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26至28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是門架元件。
3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26至29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橫向結構性支架元件(14)具有第一和第二側部立柱(14d、 14e)。
31. 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 側部立柱(14d、 14e)從所述橫梁(14a)向下延伸。
3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26至3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備具有位于所述設備上的大體縱向中央位置處的單個橫向結構 性支架元件(14 )。
3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4至32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動器裝置形成支撐框架的撐桿。
3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4至33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在負栽撿取區(qū)域的旁邊延伸。
3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4至3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向上延伸。
3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4至3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沿縱向延伸。
37.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l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導引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豎 向移動的裝置。
3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 用于導引所述支撐框架的所述可移動部件(14)的移動的裝置。
39. 根據權利要求37或3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引裝 置位于由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支撐的所述部件(12a、 12b、 12c、 12d)與支撐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部件(14)之 間。
4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37至39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導引所述豎向移動的所述裝置包括桿裝置(26a、 28a、 26b、 28b、 26c、 28c、 26d、 28d )。
4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37至40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導引所述豎向移動的所述裝置包括四連桿裝置(26a、 28a、 26b、 28b、 26c、 28c、 26d、 28d )。
4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37至4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為所述設備的相應側部設置沿相反的縱向方向在所述可移動支撐裝置(14)上操作的第一和第二導引裝置(26a、 28a、 26b、 28b和26c、 28c、 26d、 28d)。
4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37至42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為所述設備的相應側部設置沿相反的縱向方向從所述可移動支撐裝置(14)延伸的相對的第一和第二導引裝置(26a、 28a、 26b、 28b和26c、 28c、 26d、 28d)。
4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包括控制位置(30)。
45. 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位置(30 ) 能夠沿豎向移動。
46. 根據權利要求44或4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位 置(30)與所述負載(11) 一起移動。
47.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4至4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位置(30)由所述可移動支撐裝置(14)支撐。
4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l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包封驅動裝置的裝置(32、 132)。
49. 根據權利要求4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包封所述驅 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 132)支撐在所述可移動支撐裝置(14)上。
50. 根據權利要求48或49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包封所 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支撐在位于所述設備框架的上方的位置。
5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8至50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包封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支撐在所述控制位置(30)的 后方。
5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8至5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包封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以可拆卸方式連接到所述設備 框架。
5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8至52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包封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包括下部支撐表面(32a)。
5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8至53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用于包封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包括多個殼壁(32b、 32c、 32d、 32e、 32f),所述多個殼壁中的至少一個能夠打開,使得能夠接近所述 驅動裝置。
5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48至5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包封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裝置(32)包括用于連接到所述設備框架 的下部基座(32h)。
5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使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轉向的裝置。
57. 根據權利要求5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裝置包 括用于支撐并旋轉所述輪(16a、 16b、 16c、 16d)的軸(15a、 15b、 15c、 15d)以及包括用于以旋轉方式驅動所述軸的裝置。
58. 根據權利要求56或5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轉向 輪控制裝置。
59. 根據權利要求5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輪控制 裝置是電子裝置。
6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56至59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設置有這樣的轉向輪控制裝置,所述轉向輪控制裝置設計成使所述移動 裝置(16a、 16b、 16c、 16d)彼此獨立地轉向。
6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56至60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向裝置設計成使所述輪(16a、 16b、 16c、 16d)相對于正常行駛 方向沿相同的角度方向(A)轉向,從而使所述設備能夠在不拐彎的情 況下移動。
6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56至6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迷轉向裝置設計成使所述前輪和后輪(16a、 16b、 16c、 16d)相對于 正常行駛方向沿各自的角度方向(B、 B,和C、 C,)轉向,從而使所述設備能夠沿曲線路徑行駛。
6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56至6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向裝置設計成使所述前輪對(16a、 16b)相對于正常行駛方向沿 相應的角度方向(D、 D,)轉向,從而使所述設備能夠沿曲線路徑行駛。
6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56至6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向裝置設計成使所述后輪對(16c、 16d)相對于正常行駛方向沿 相應的角度方向(E、 E,)轉向,從而使所述設備能夠沿曲線路徑行駛。
6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56至64中任一項所述的i殳備,其特征在于, 用于使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 )轉向的裝置支撐在用于相 應移動裝置的對應的支撐頭(12a、 12b、 12c、 12d)上。
6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l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設備驅動裝置(36、 38、 40、 42、 42、 44)。
67. 根據權利要求6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 括發(fā)動機(36、 41)。
68. 根據權利要求6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動機(36、 41)是內燃機。
69.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68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裝置包括發(fā)電機(38)。
7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69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裝置包括液壓泵裝置(42、 42)。
7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0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封裝置支撐所述發(fā)動機(36、 41)。
7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1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封裝置支撐所述發(fā)電機裝置(38)。
7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2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封裝置支撐所述液壓泵裝,(42、 42)。
7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3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包封裝置支撐用于動力傳遞裝置的可脫開連接裝置。
7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4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fā)動機(36或41)支撐在所述設備支撐框架的上方。
7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機裝置(38)支撐在所述設備支撐框架的上方。
77. 才艮據前述權利要求66至7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壓泵裝置(42、 42)支撐在所述設備支撐框架的上方。
78.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具有設計成使得所述設備的所述前部件(12a、 12c)朝向所述后部件(12b、 12d)移動或者從所述后部件(12b、 12d) 移開的裝置。
79. 根據權利要求7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所述 移動裝置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使所述設備的所述前部件(12a、 12c)能夠朝向所述后部件(12b、 12d )移動或者能夠從所述后部件(12b、 12d)移開。
80.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20至79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設置有用于控制所述輪的前向旋轉和后向旋轉的裝置,從而使所述前輪(16a、 16c)和/或所述后輪(16b、 16d)能夠以促使所述前輪和后輪 (16a、 16b、 16c、 16d)沿縱向朝向彼此移動或者沿縱向彼此移動分開 的方式旋轉。
8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20至80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控制所述輪的行駛或旋轉方向的裝置,從而使所述前輪(12a、 12c)和所述后輪(12b、 12d)能夠沿相反的角度方向旋轉。
8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 架的所述可移動部件(14)形成與所述負載(11)的外輪廓,特別是集 裝箱(11)的外輪廓,相匹配的內表面(114a、 114d、 114e)。
8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框 架的所述可移動部件(14)形成了設計成使所述負載(11),特別是集 裝箱(11),能夠通過的內表面(114a、 114d、 114e)。
84.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l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具有其高度可變的支撐框架。
85.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 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具有其長度可變的支撐框架。
86.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14至8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致動器裝置(20a、 20b、 20c、 20d)位于由所述移動裝置(16a、 16b、 16c、 16d)支撐的所述部件(12a、 12b、 12c、 12d)與支撐所述 負載撿取裝置(18)的所述部件(14)之間。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運送負載(11)——特別是用于運送集裝箱——的設備(10),所述設備包括支撐在合適的輪(16a、16b、16c、16d)上并支撐負載撿取裝置(18)的框架(12),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能夠在降低的負載撿取或釋放位置與提升的負載運送位置之間移動。特別地,所述支撐框架包括固定到所述輪(16a、16b、16c、16d)的部件(12a、12b、12c、12d)和支撐所述負載撿取裝置(18)的部件(14),并且所述部件(14)能夠相對于所述固定部件(12a、12b、12c、12d)在至少降低位置與提升位置之間移動。
文檔編號B66C19/00GK101268009SQ200680034237
公開日2008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7月20日
發(fā)明者克里斯蒂亞諾·曼齊, 朱塞佩·皮佐凱里 申請人:C.V.S.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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