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區(qū)塊鏈,尤其涉及一種數字藏品處理方法、相關區(qū)塊鏈、介質及程序產品。
背景技術:
1、在實際應用中,用戶通過區(qū)塊鏈交易數字藏品時,為了提高數字藏品交易的真實性,交易雙方需要對數字藏品的身份以及對方的身份進行驗證和追溯,這就使得交易雙方的身份信息在身份驗證和追溯的過程中,可能面臨被盜用或篡改的風險。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以上問題,本技術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數字藏品處理方法、相關區(qū)塊鏈、介質及程序產品。
2、本技術實施例首先提供了一種數字藏品處理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中繼鏈;所述方法包括:
3、響應于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的藏品處理請求,從所述藏品處理請求中獲取源身份標識以及第一標識;其中,所述源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一區(qū)塊鏈中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所述第一標識包括目標數字藏品的標識;所述藏品處理請求包括針對所述目標數字藏品的交易請求或交換請求;
4、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對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進行驗證,得到第一結果;
5、若所述第一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確定與所述源身份標識對應的處理憑證;
6、發(fā)送所述處理憑證至第二區(qū)塊鏈,以供所述第二區(qū)塊鏈基于所述處理憑證執(zhí)行身份驗證得到第二結果;其中,所述第二區(qū)塊鏈用于在所述第二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的情況下,處理所述目標數字藏品。
7、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處理憑證包括交易憑證或交換憑證;所述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對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進行驗證,得到第一結果,包括:
8、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從所述中繼鏈的存儲空間獲取第一文件;其中,所述第一文件包括與所述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關聯的數據;
9、基于所述第一文件中的至少部分數據對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進行驗證,得到所述第一結果;
10、所述確定與所述源身份標識對應的處理憑證,包括:
11、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從所述存儲空間獲取第二文件;其中,所述第二文件包括與所述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關聯的可驗證聲明;
12、基于所述第二文件中的至少部分數據以及所述藏品處理請求中的至少部分數據,生成所述交易憑證或所述交換憑證。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14、接收所述第二區(qū)塊鏈發(fā)送的響應消息,從所述響應消息中獲取目標身份標識;其中,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與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關聯的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
15、基于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對所述響應消息進行驗證,得到第三結果;
16、若所述第三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且所述目標數字藏品歸屬于所述第二賬戶,基于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從所述中繼鏈的存儲空間獲取第三文件;其中,所述第三文件至少包括與所述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關聯的可驗證聲明;
17、基于所述第三文件中的至少部分數據以及所述響應消息中的至少部分數據生成第一確認消息,發(fā)送所述第一確認消息至所述第一區(qū)塊鏈,以供所述第一區(qū)塊鏈驗證所述第一確認消息。
1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19、若所述藏品處理請求為交易請求,且接收到所述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的第二確認消息,基于所述第一標識、所述源身份標識以及目標身份標識,更新所述目標數字藏品的歸屬信息,得到更新信息;其中,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與所述目標數字藏品關聯的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所述第二確認消息由所述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與所述目標數字藏品對應的資產時生成;
20、同步所述更新信息至所述第一區(qū)塊鏈以及所述第二區(qū)塊鏈。
2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22、接收所述第一區(qū)塊鏈和/或所述第二區(qū)塊鏈發(fā)送的注冊請求,從所述注冊請求中獲取身份標識以及與所述身份標識關聯的身份文件;其中,所述身份標識包括所述源身份標識和/或目標身份標識;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所述身份文件包括與所述身份標識關聯的第一歸屬數據;
23、從所述中繼鏈的存儲空間獲取第二歸屬數據;其中,所述第二歸屬數據包括數字藏品與去中心化身份標識之間的歸屬關系;
24、基于所述第一歸屬數據以及所述第二歸屬數據,注冊所述第一賬戶和/或所述第二賬戶至所述中繼鏈。
2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26、響應于所述第一區(qū)塊鏈和/或所述第二區(qū)塊鏈發(fā)送的藏品信息同步請求,從所述藏品信息同步請求中獲取數字藏品的存儲地址以及所述數字藏品的歸屬數據;
27、基于所述數字藏品的存儲地址以及所述數字藏品的歸屬數據,生成并同步所述第二歸屬數據至所述存儲空間。
28、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數字藏品處理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第一區(qū)塊鏈,所述方法包括:
29、獲取源身份標識;其中,所述源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一區(qū)塊鏈中的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
30、確定第一標識;其中,所述第一標識包括目標數字藏品的標識;
31、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以及所述第一標識,生成并發(fā)送藏品處理請求至中繼鏈;其中,所述藏品處理請求包括針對所述目標數字藏品的交易請求或交換請求;所述中繼鏈用于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對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進行驗證,得到第一結果;所述中繼鏈還用于若所述第一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確定并發(fā)送與所述源身份標識對應的處理憑證至第二區(qū)塊鏈,以供所述第二區(qū)塊鏈基于所述處理憑證執(zhí)行身份驗證得到第二結果;所述第二區(qū)塊鏈用于若所述第二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處理所述目標數字藏品。
3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33、接收所述中繼鏈發(fā)送的第一確認消息;其中,所述第一確認消息為所述中繼鏈基于第三文件中的至少部分數據生成;所述第三文件至少包括與目標身份標識關聯的可驗證聲明;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所述第二賬戶與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關聯;
34、基于所述第一確認消息所包含的所述目標身份標識關聯的可驗證表達,對所述第二賬戶進行身份驗證,得到第四結果;
35、若所述第四結果表示所述身份驗證通過且所述藏品處理請求為交易請求,傳輸與所述目標數字藏品對應的資產至所述中繼鏈;
36、發(fā)送第二確認消息至所述中繼鏈,以供所述中繼鏈更新所述目標數字藏品的歸屬信息。
37、在一些實施例中,若所述藏品處理請求為交換請求,所述目標數字藏品包括與所述第一賬戶關聯的第一藏品;所述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以及所述第一標識,生成并發(fā)送藏品處理請求至中繼鏈,包括:
38、確定交換條件;
39、基于所述源身份標識、所述第一藏品的第一標識以及所述交換條件,生成并發(fā)送所述交換請求至所述中繼鏈。
4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41、若所述藏品處理請求為請求交換第一藏品與第二藏品的交換請求,發(fā)送第三確認消息至所述中繼鏈,以觸發(fā)所述中繼鏈執(zhí)行所述交換請求對應的原子交換過程;其中,所述第三確認消息包括所述第一賬戶確認交換的信息以及確認第二賬戶的身份的信息;所述第二賬戶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與所述交換請求關聯的賬戶;所述目標數字藏品包括與所述第一賬戶關聯的所述第一藏品、以及與所述第二賬戶關聯的所述第二藏品;
42、發(fā)送所述第一藏品以及所述第二藏品的交換結果至所述中繼鏈,以觸發(fā)所述中繼鏈更新所述第一賬戶以及所述第二賬戶關聯的藏品歸屬數據。
4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44、確定第一文件;其中,所述第一文件包括與所述源身份標識關聯的數據;
45、基于所述第一文件以及所述源身份標識,生成并發(fā)送注冊請求至所述中繼鏈,以注冊所述第一賬戶至所述中繼鏈。
4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47、確定與所述第一賬戶關聯的第三藏品的第一存儲地址以及所述第三藏品的歸屬數據;
48、基于所述第一存儲地址以及所述第三藏品的歸屬數據,生成并發(fā)送藏品信息同步請求至所述中繼鏈,以同步所述第一存儲地址以及所述第三藏品的歸屬數據至所述中繼鏈。
49、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另一種數字藏品處理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第二區(qū)塊鏈;所述方法包括:
50、接收中繼鏈發(fā)送的處理憑證;其中,所述處理憑證為所述中繼鏈在接收到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的藏品處理請求后,基于從藏品處理請求中獲取的源身份標識對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進行驗證得到第一結果,且所述第一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時確定;所述第一標識包括目標數字藏品的標識;所述藏品處理請求包括針對所述目標數字藏品的交易請求或交換請求;所述源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一區(qū)塊鏈中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
51、基于所述處理憑證執(zhí)行身份驗證,得到第二結果;
52、若所述第二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處理所述目標數字藏品。
5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54、若所述第二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獲取目標身份標識;其中,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所述第二賬戶與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關聯;
55、基于所述目標身份標識生成并發(fā)送響應消息至所述中繼鏈,以供所述中繼鏈基于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對所述響應消息進行驗證。
5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57、若所述藏品處理請求為交換請求,獲取目標身份標識;其中,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
58、確定與所述第二賬戶關聯的第二藏品的第二標識;其中,所述第二藏品與所述交換請求關聯;所述目標數字藏品包括所述第二藏品;
59、基于所述目標身份標識以及所述第二標識,生成并發(fā)送交換確認消息至所述中繼鏈,以供所述中繼鏈對所述交換確認消息進行驗證。
6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61、接收所述中繼鏈發(fā)送的更新信息;其中,所述更新信息為所述中繼鏈接收到所述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的第二確認消息時,基于所述第一標識、所述源身份標識以及目標身份標識更新所述目標數字藏品的歸屬信息得到;所述第二確認消息由所述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與所述目標數字藏品對應的資產時發(fā)送;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所述第二賬戶與所述藏品處理請求關聯。
62、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63、確定第四文件;其中,所述第四文件包括與目標身份標識關聯的數據;所述目標身份標識包括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的第二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
64、基于所述第四文件以及所述目標身份標識,生成并發(fā)送注冊請求至所述中繼鏈,以注冊所述第二賬戶至所述中繼鏈。
6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66、獲取與所述第二區(qū)塊鏈中第二賬戶關聯的第四藏品的第二存儲地址以及所述第四藏品的歸屬數據;
67、基于所述第二存儲地址以及所述第四藏品的歸屬數據,生成并發(fā)送藏品信息同步請求至所述中繼鏈,以同步所述第二存儲地址以及所述第四藏品的歸屬數據至所述中繼鏈。
68、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中繼鏈,所述中繼鏈包括第一處理器和第一存儲器;所述第一存儲器中存儲有第一計算機程序;所述第一計算機程序被所述第一存儲器執(zhí)行時,能夠實現如前任一所述的應用于中繼鏈的數字藏品處理方法。
69、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第一區(qū)塊鏈,所述第一區(qū)塊鏈包括第二處理器和第二存儲器;所述第二存儲器中存儲有第二計算機程序;所述第二計算機程序被所述第二存儲器執(zhí)行時,能夠實現如前任一所述的應用于第一區(qū)塊鏈數字藏品處理方法。
70、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第二區(qū)塊鏈,所述第二區(qū)塊鏈包括第三處理器和第三存儲器;所述第三存儲器中存儲有第三計算機程序;所述第三計算機程序被所述第三存儲器執(zhí)行時,能夠實現如前任一所述的應用于第二區(qū)塊鏈的數字藏品處理方法。
71、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存儲介質中存儲有第四計算機程序;所述第四計算機程序被電子設備的處理器執(zhí)行時,能夠實現如前任一所述的數字藏品處理方法。
72、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所述計算程序產品包括第五計算機程序;所述第五計算機程序在被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如前任一所述的數字藏品處理方法。
73、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應用于中繼鏈的數字藏品處理方法中,中繼鏈響應于第一區(qū)塊鏈發(fā)送的藏品處理請求,從藏品處理請求中獲取源身份標識以及第一標識,其中,源身份標識包括第一區(qū)塊鏈中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第一標識包括目標數字藏品的標識,如此,通過上述操作,使得中繼鏈在接收到藏品處理請求時,能夠實時從藏品處理請求中獲取與藏品處理請求關聯的第一賬戶的去中心化身份標識以及目標數字藏品的標識;并且,通過基于源身份標識對藏品處理請求進行驗證得到第一結果,在第一結果為驗證通過狀態(tài)時,確定與源身份標識對應的處理憑證,如此,不僅實現了對藏品處理請求的實時驗證,提高了中繼鏈對藏品處理請求處理的安全性,而且還實現了對確定處理憑證這一操作的安全控制;在此基礎上,發(fā)送處理憑證至第二區(qū)塊鏈,以供第二區(qū)塊鏈基于處理憑證執(zhí)行身份驗證得到第二結果,通過上述操作,在無需同步第一賬戶的所有身份信息的情況下,使得第二區(qū)塊鏈能夠基于處理憑證執(zhí)行身份驗證;與此同時,在藏品處理請求為交易請求或交換請求、且第二結果為驗證通過的情況下,第二區(qū)塊鏈啟動處理目標數字藏品,如此,通過上述操作,使得第一區(qū)塊鏈在無需同步第一賬戶的所有身份信息至第二區(qū)塊鏈的情況下,第二區(qū)塊鏈依然能夠執(zhí)行身份驗證,從而觸發(fā)其處理目標數字藏品,進而能夠解決相關技術中在數字藏品跨鏈操作的過程中,用戶的身份信息被暴露或泄露的技術問題,提高了用戶的身份信息在數字藏品跨鏈操作過程中的安全性。